资源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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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认真听取工作报告,不时致以热烈的掌声

(上接第六版)

二、以更强措施聚合人民力量,力求在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展现新作为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要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工作机制的实践意见》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始终坚持人民民主地位不动摇,扎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进一步优化整合现有的代表履职平台,加强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智慧人大”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的建设,切实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要进一步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形式,通过大兴调查研究、“四下基层”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在深入总结2023年我县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县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之中。要进一步发挥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代表联络站、“智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载体作用,让民意表达渠道更畅通,打通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资源实践。
三、以更大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力求在依法履职上体现新担当
牢记“国之大者”重大使命,聚焦保护资江、浔江,保护资源山水(以下简称“两个保护”),长期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打造民族生态文化特色县等县委中心工作,把监督与支持更好统一起来,把发展与保护更好统筹起来,着眼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力,着力推动资源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新的《监督法》,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县人民的所期所盼,创新监督模式,强化监督力度,力求监督实效,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确保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继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最严监督”。持续推动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两次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调研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着重督查资江、浔江流域环境和全县生态环境的保护,着重督查矿山及加工企业、道路修建、风电场等重点项目生态修复以及林长制、河长制、田长制的落实情况。听取县人民政府、乡(镇)、相关单位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县公安机关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要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依法监督的水平。要结合“八五”普法,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环境保护工作。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牢牢守住“金不换”的生态优势,大力推进林长制、河长制、田长制向纵深发展。强化对财经、审计、金融等高质量发展的监督支持。要紧扣县委十四届四次会议的决策部署,强化对财经及国民经济运行监督,重点抓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预算、决算以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计划和预算执行的力度和效果。要健全全口径、全履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在2023年基础上,继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工作。切实加强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监督。要继续强化县委确定的重大项目、重大工作的监督支持,确保项目早日立项,早日开工,早日投产,早日惠民。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继续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2024年,要加大对民族乡乡庆、县庆项目、基层养老服务、特色农产品提质增效、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民生实事办理、农村义务教育、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大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实施的监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至少两部以上桂林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开展涉及“两个保护”、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同时,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按照上级要求,出台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办法,细化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范围、审查标准以及报送、备案、处理、纠正等工作程序,全面提升备案审查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八角寨基层立法点的功能,充分发挥立法基层点、立法咨询专家、立法基地的作用,努力形成协助上级立法的“最大公约数”。大力关注“八五”普法,推进全民普法。
(二)聚焦讲政治讲大局,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命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关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把县委重大决策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要进一步健全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完善讨论重大事项具体办法。在充分调研、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切实提高决议决定实效。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要依照《资源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依法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同时,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牢民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人大意识。
四、以更优的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力求在发挥主体责任上激发新活力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代表培训是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推动和提升代表工作的重要途径。2024年,要继续抓好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创新集中培训、定期培训、重点培训“三步走”培训模式。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积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调查视察、旁听庭审、参加法院、检察院开放日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知法创造条件。
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双联”制度,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同级人大代表、代表与选民、专(工)委与相关领域、相关行业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从人力、财力、物力、智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持续推进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确保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合法利益问题得到解决。要继续组织开展好“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活动,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确保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能运行,把履职平台真正建设成为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政策宣传的平台、履职尽责的阵地、服务群众的载体,充分发挥联络站“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五大功能作用,着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来,确保我县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展示风采的平台更加宽阔,学习交流、参与活动的阵地更加坚实,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渠道更加畅通。
要进一步完善和坚决落实《资源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规定》,不断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既要做好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的“上半篇文章”,又要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下半篇文章”。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水平”的“双高”要求,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机制的作用,加大专项督办,统筹督办力度,切实开展代表对办理建议满意度调查工作,推动代表对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参与,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2024年,要选择5件以上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对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专项督查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以增强建议办理监督的刚性,切实杜绝个别部门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
五、以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力求在“四个机关”建设上呈现新形象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驰而不息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建设“四个机关”,是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扛起新征程人大工作使命的重要保障。我们要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契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如一整治“四风”,着力抓好警示教育,持续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大力建设廉政文化。要进一步夯实人大常委会机关基础工作,完善各项议事制度和规章制度。统筹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继续强化党建对人大工作的引领,推进人大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在2023年的基础上,继续做大做强做好用好党建品牌建设,进一步延伸“联”的触角,丰富“创”的载体,增强“建”的实效,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要主动融入资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所想所需,持续推动“人大机关业务提升效能年”活动,切实达到凸显“效能党建”,充分发挥品牌作用,不断为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注入“催化剂”。
各位代表!潮起资江风正劲,奋楫扬帆逐浪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行远自迩,笃行不怠,不断开辟新征程,努力跑出“加速度”,以高质量人大履职助力资源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民族生态文化特色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资源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