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委员蒋家永代表县政协和县纪委监委联合调研组作《关于加强资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的发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按照县委的安排,资源县政协联合县纪委监委,采取集中视察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4月至7月,深入全县各乡镇,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资源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两山”理念,牢牢守住“金不换”生态优势,坚持“生态立县、农业稳县、产业强县、文旅富县”发展思路,出台《资源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政策文件,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实现了生态理念深入人心;组建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派出所中队和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抓手,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坚决守住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底线。大力实施全域林地复绿工程,资龙二级公路、隘门界雪景公园和十里平坦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有序推进,实现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有机结合,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加大对矿山的综合整治力度,创新出台《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和砂石行为“十条措施”》,严肃查处了“牛奶河”事件,强力推进宝山石材等矿山有序关闭退出,并督促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努力使资源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文明创建共赢之路,成功创建国家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环境保护基础相对薄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覆盖率低,建设标准不高。资源县75个村(社区),1586个村民小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只覆盖9个行政村,占比12.2%,348个村民小组,占比21.9%。一些村的小型加工厂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至坑塘、沟渠,与生活污水一起用于灌溉,严重影响农作物安全。部分自然村环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不能常态化运转,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现象普遍,农村“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
(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不够彻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部分矿山企业在思想上不重视,虽然迫于当前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在矿区复绿、厂区封闭防尘抑尘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多是注重表面而忽略了内在,环境污染隐患较多,污水乱排、生态修复不及时,企业固体废物堆放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如:鲲鹏、闽华等数家矿山企业的固废处理效果不够明显,群众时有举报。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意识不强。农村畜禽规模和家庭养殖的粪便造成的面源污染逐年严重,粪便中残留成分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污染地下水和农作物。农业种植面源污染主要是农药、化肥、激素类药物使用频繁,农膜、农药包装袋等在田间随意丢弃,残留在农田中的有害物质逐年提高,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薄弱,部门没有出台相应的管控措施,对养殖和种植中的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缺乏统一规划,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还停留在内部消化层面。
(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方式单一。在实际宣传工作中,各部门多运用的是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内容和形式缺乏吸引力。针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合法性政策办理、环保知识等政策类宣传还不够到位,正反典型案例宣传少,宣传面窄,群众认识度较低,没有做到家喻户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
(五)部门配合联动协作执法力度不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和乡镇通力合作联合执法。目前,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各部门联动协作沟通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形成有效合力,各部门和乡镇的执法力量不足也影响了执法效果。
(六)保护资江等河流治理工作尚需加强。资江等河流两岸居民仍有乱排生活污水、乱扔餐饮残渣的现象,一些村屯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江河沿岸,汛期时垃圾随河水漂浮在江面上,形成一道不雅的“风景”。部分养殖场不按规定处理牲畜粪便,产生空气和土壤污染。一些小企业、矿山、采石场的环保措施不到位,乱采滥伐、违规排污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三、对策及建议
(一)健全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涉及生态环保的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依托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派出所中队和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充分发挥生态环保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不断完善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积极增设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效率。采取财政投入、村集体经济、村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建设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行政村屯逐年安装设施设备,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力度。加强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各类加工厂污水和养殖污水等污染源直接排入河流、沟渠的行为。强化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营管理,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实时监测,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综合利用价值。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转和处理模式,延伸“阳光三环”公司垃圾处理触角,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矿业绿色发展。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按照“谁破坏 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企业治理责任。实行分类整治,提高监管质量,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推动矿山企业转型升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走绿色环保化的发展模式。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着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参与的矿山治理模式,对敷衍了事、不主动作为的企业,予以批评、警告或罚款,严重的予以撤销相关许可证。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相关部门要对县域内农药经销商、规模种植户使用农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大力开展假冒伪劣和高残留农药源头整治工作,规范农药化肥使用方式,确保农药及化肥残留量达标,加大废弃地膜和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最大限度减少面源污染,持续推进农业种植安全。推广现代化养殖技术,科学处理畜禽粪污。鼓励养殖企业使用生物抗菌剂,推广应用“微生物+”的现代生态养殖模式,用微生物发酵饲料,建立动物肠道良性微生物菌群,提高饲料利用率,通过引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企业,解决畜禽粪污问题。
(四)创新环境宣传保护方式,营造全民绿色生态氛围。采取传统型与创新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政策性宣传为基础,利用政府政务平台、官方公众号等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职能部门要以每年的“6·5”世界环境日和“8·15”全国生态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大型环保知识主题宣传活动,设立线下咨询点,主动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纪念品,邀请群众参与,与群众互动,为群众普及环保知识。以法制宣传为导向,设立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曝光平台及投诉热线,开展环境问题“随手拍”活动,激发公众主动参与环保工作的主人翁意识和监督意识。鼓励群众充当环保志愿者,利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拍摄情景短剧、直播现场执法等方式,扩宽宣传面,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完善多方联动机制,形成生态环保强大合力。一是实行统分结合、权责明确的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强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多个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一致、有序高效、合力推进”的环境共治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工作会议,沟通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一个问题制定一个联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合作,多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挥好“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作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与县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联合调研,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筑牢监管防线。鼓励基层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建立一支强大的执法队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制定标准、细致排查、重点整治,采取“回头看”方式,严抓督查标准,全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守牢生态保护底线。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实施乡村振兴紧密相连,积极推进乡村风貌提升行动。重点关注厕所粪污、农村垃圾、农村污水等问题,不断提升乡村的宜居水平。二是加强对以资江为核心的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督促各级“河长”履行职责。加大力度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大力曝光环境违法案件,提升公民环保意识。三是压紧压实责任,持续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全程跟进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整改。
总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面子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通力合作,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才能守好绿水青山,建好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