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桂价综〔2016〕58号)等文件规定,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召开资源县县城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拟定19名,由消费者、经营者、相关行业代表、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本次会议设旁听席,会议将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二)代表产生方式:消费者、经营者、旁听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消费者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县消费者组织推荐产生;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能部门代表和行业代表等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规定邀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本县行政区域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资源县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热爱公益事业,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够保证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
(三)了解国家城镇供水有关政策情况。
三、报名办法
如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经营者、旁听者等参加人,可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城北行政中心6楼643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4316658)。
四、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请在报名时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信息、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名单确定后进行第二号公告。
特此公告。
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