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在全县掀起学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小镇、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美丽资源新篇章注入更加强大的精神动力,资源县以“立足岗位勇作为·争当先锋耀丹霞”为主题,在全县选树一批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斗争,敢于亮剑、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攻坚克难,有血性、有担当、有闯劲的“丹霞先锋”,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向上向善、见贤思齐、争创一流的良好社会风尚。即日起,本刊开设《丹霞先锋》专栏,陆续推出“丹霞先锋”的先进事迹,敬请关注。
▲2018年11月,曹艳群同志在瓜里乡派出所提前介入案件
曹艳群,女,瑶族,1985年2月出生,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参加工作。她在岗期间曾被评为“桂林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办理的多个案件荣获自治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嘉奖两次。殉职后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青年五四奖章”“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其先进事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宣传报道并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给予高度肯定。
一枝一叶总关情
去世当天,曹艳群还正在为“张某胜司法救助案件”而奔走。家住瓜里乡田洞里村的张某胜务工时不幸发生意外,治病的70多万元欠债压在妻子伍某蓉一人肩头,种种压力让伍某蓉心力交瘁。曹艳群主动提出为她申请司法救助金,帮助她鼓起勇气面对生活中的不幸。
田洞里村山高路陡、弯多车多,距离县城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还有一些路段得步行才能通过。为了尽快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伍某蓉的手里,曹艳群的身影总是按时出现在那条陡峭的山路中,风雨无阻。可是这起事关群众疾苦的司法救助案,她却没能办到最后。曹艳群去世后,同事们强忍悲痛按照原定计划来到张某胜的家里核实案情。伍某蓉在人群中没有找到那抹熟悉的身影,不停地打听曹检察官怎么没来?得知陪伴关心帮助了自己一年多的曹检察官已不幸离世后,久久不愿接受,泪眼汪汪哀叹道:“她是大好人啊!这么好的检察官怎么就突然走了呢!”
在她主持第三检察部工作期间,一连办理军人军属、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几类重点救助对象司法救助案11件,共向救助人发放申请救助资金33万余元,以一名女检察官特有的细致、耐心和柔情同人民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革命理想高于天
资源县地属偏僻高海拔山区,地势复杂、道路崎岖,曹艳群怀第二胎时正值脱贫攻坚关键时期,经常的下乡和出差导致胎儿横长形成坐胎,增加胎儿宫内窒息的风险。面对照顾老人、抚养幼子以及身体不适等诸多困难,她也从未向组织提出调整到轻松岗位的要求,依然选择勇挑重担,不顾领导、同事和家人的劝阻熬夜加班办案。
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因急需找一位关键证人核实,身怀六甲的她主动连夜驱车到梅溪镇与湖南省新宁县交界的偏远地区制作笔录,直至深夜。路途的奔波劳累导致动了胎气,她被紧急送进产房,危急关头被迫提前进行剖腹产手术产子,比预产期提前了一个多月。而她用生命拼出来的两个孩子,却因妈妈的常年加班极少陪伴而感到“陌生”,一岁多的孩子看到戴黑框眼镜的女人就搂着一个劲儿叫妈妈。
咬定青山不放松
曹艳群始终践行“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的使命和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法律的公正实施贡献了毕生力量。她把对党的承诺倾注到每一个经办案件当中,敢啃“硬骨头”,以扎实的办案功力主动化解积案难案。2021年夏天,刚休完产假,她就主动承办了一起信访积案——胡某虎信访案。当时案件卷宗只有薄薄的一本,关键证人失联,办案难度非常大。为还原真相,半年中,她驱车2000多公里往返湖南、广东等地调查取证,实地走访证人50多名,制作8本卷宗近600页的证据材料,仅审查报告就写了70多页,最终圆满完成这项工作。
“对待案件不能马虎,要精益求精”。她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她是一个会把工作做到极致的人,大到案件的定罪量刑,小到法律文书的标点符号都会认认真真地检查。
曹艳群的一生,心中无我,一腔热血洒检察事业;心中无畏,一生鲜血为人民;心中无私,一身正气铸剑魂;心中无悔,一片丹心播春风。她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公仆情怀和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价值追求,用短暂而精彩的人生谱写了一曲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奉献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