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先兵,因法律意识淡薄,于2022年8月20日晚上在中峰镇于家田河边非法捉野生蚂拐,对资源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触犯了法律,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过检察机关的法制教育,我对这次违法捕捉野生蛙行为的自身过错和危害后果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悔意,在此真诚地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引以为戒,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道歉人:于先兵
2022年12月26日
本人唐海林,因法律意识淡薄,于2022年9月9日晚上,在资源县两水苗族乡凤水村鸭皮山山场的小河里非法捉野生蚂拐,对资源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触犯了法律,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过检察机关的法制教育,我对这次违法捕捉野生蛙行为的自身过错和危害后果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悔意,在此真诚地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引以为戒,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道歉人:唐海林
2023年1月4日
本人粟传清,因法律意识淡薄,于2022年9月9日晚上资源县两水乡凤水村鸭皮山附近的小河非法抓野生蚂拐,对资源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触犯了法律,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过检察机关的法制教育,我对这次违法捕捉野生蛙行为的自身过错和危害后果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悔意,在此真诚地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引以为戒,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道歉人:粟传清
2022年12月26日
本人石克水,因法律意识淡薄,于2022年7月27日晚上在资源镇修睦村非法使用电鱼机电鱼,对资源县的水生动物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触犯了法律,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过检察机关的法制教育,我对这次违法电鱼行为的自身过错和危害后果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悔意,在此真诚地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引以为戒,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道歉人:石克水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