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资源县营商环境的建议

县政协和县纪委监委联合调研组
今日资源


▲县政协委员林家宇代表县政协和县纪委监委联合调研组作《关于进一步优化资源县营商环境的建议》的发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详尽了解资源县营商环境现状,助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及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政协联合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县相关部门、乡(镇)、园区,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就我县营商环境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我县营商环境总体优良,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整体满意率达到95%。在总体优良的营商环境下,我县营商环境依然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一是认识不够全面,站位不高。二是政务服务意识不强,优质高效服务还有差距。三是激励市场主体发展的要素不够充分,市场主体活力不足。四是法治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为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凝聚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一是努力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要破除闻商色变的思想误区,正确把握好“政”与“商”之间的关系,形成坦荡交往、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健康生态,真正构建起“清而有为、亲而有度”的政商关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资源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研究制定绩效考评指标,细化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三是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要加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作用,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普惠金融等宣传工作,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氛围。同时,对营商环境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对破坏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要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一是推动政务服务品牌化。建议在服务市场主体的职能部门、政务中心等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擦亮行业窗口”活动,擦亮“资源窗口服务”品牌。加强党建引领,引导窗口行业广泛设立“党员先锋岗”,成立“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等,以党建引领推动营商环境更优化。二是促进办事效率提质提效。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实行“极简审批”政策,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试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三是试行全周无休制度。建议借鉴外地经验,通过人员调休方式试行全周无休制度,涉及办件量大、办事频次高且密切关系民生的公安、不动产、公积金、商事登记等领域周末正常办事业务,实现窗口办事时间“不断档”,优质服务“不打烊”。试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对重点企业试行“一对一、点对点”跟踪服务,确保服务举措落实落地。四是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对于承担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选优配强。五是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建立健全统一的、汇集各部门营商环境政策的宣传发布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六是完善营商环境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是个系统工程,建议成立专门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采取激励措施,正向引导各部门共享数据。加强信息资源深度整合,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
(三)破解要素制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推进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降低用工成本;鼓励支持物流业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为企业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提供“全方位服务”,解决好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问题。二是加快完善园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强化资金扶持政策,有针对性的解决园区生活饮用水及防洪、污水管网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园区服务水平。三是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发挥政府引导资金作用,鼓励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私募基金支持我县实体经济。鼓励银行金融机构落实好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政策。拓展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建立企业转贷应急体系,不断丰富企业市场化融资手段。四是强化监管,规范市场。完善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企业收费的价格监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四)推进清廉资源建设,构建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切实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一原则,摈弃“一刀切”式的执法模式,清除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违规现象,严格依法办事,不得随意干预企业依法经营行为。二是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我县营商法治环境,推动资源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将资源配置交给市场,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运行。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问责机制。建议在县纪委监委设立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重要内容,对营商环境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检查服务窗口作风纪律,坚决纠正服务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低下、作风松懈、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要严查严处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扣留及滥用职权破坏投资环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五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要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对首次、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使用容错机制让市场主体自纠。六是做好法治服务。整合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济等服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致力打造公开、公平的法治营商环境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