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武民率队到资源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落实法律规定、履行法律职责,持续推进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资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育勤、副主任程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龙源陪同检查。
林武民一行先后来到资源县污水处理厂、中峰诚豪石材加工厂,实地查看企业发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等情况,对资源县扎实有效开展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林武民指出,资源县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主动担当作为,聚焦生态环境基础工程、关键工程,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要正确把握人大监督的规律和经验,精心组织安排,持续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贡献更多人大力量;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法律学习、普及力度,对照长江保护法各项规定查找差距,确保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做到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资源县人大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及资源镇、中峰镇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