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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2日 星期五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初心使命——优秀共产党员曹艳群】桂林市委追授曹艳群同志“桂林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来源:资源县融媒体中心作者: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176

日前,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决定,追授曹艳群同志“桂林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曹艳群,女,瑶族,广西资源人,1985年2月出生,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9月参加工作,生前系资源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21年12月15日在家中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36岁。

决定指出,曹艳群同志从事检察工作13年,始终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 想,不忘初心,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用专业知识和专业精神踏实办案,公正执法、积极履职,参与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创造了经办案件零错案的优秀业绩。她扎根基层,长期工作在一线业务部门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无论是办理事关群众利益的司法救助案件,还是群众关心的信访听证案件,都 尽心尽责,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细。她勤勉敬业,恪尽职 守,忘我奋斗,无私奉献,办理的多个案件荣获自治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在平凡岗位上谱写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曹艳群同志被评为“桂林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并荣立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2 次。

决定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向曹艳群同志学习,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矢志不渝,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崇高价值追求;学习她牢记宗旨、热爱人民的高尚情怀,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真心关爱群众,真情服务群众;学习她恪尽职守、拼搏奉献的奋斗精神,勤奋敬业,担当作为,立足岗位作贡献。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巩固深化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激励和引导 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打造 世界级旅游城市、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桂林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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