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桂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资源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在县行政中心317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资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江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县检察院等部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
检查组强调,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基本要求。资源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工作效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将依法良性互动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形成司法与行政化解合力,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加大宣传和学习力度,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全民知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