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2003年资源县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以来,资源县林业局紧紧围绕为民办实事宗旨,切实发挥绩效引领作用,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的持续增长,既有力支撑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又为林业产业发展留下了充足的空间。同时,人民群众的收入也逐年增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每年的这个时候,中峰镇车田湾村的村民都倍感激动。车田湾村共有集体公益林2万多亩,每年可以领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20万元左右。村集体利用每年发放的补助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为村民办实事、谋福利,为乡村振兴注入动力,同时还带动了村民保护生态林的积极性。
资源县严格按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对全县国家级、区级公益林按林地补偿面积、补偿金额个人和集体权属分别登记造册,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权属为个人的补偿资金,由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农户;权属为集体的补偿资金,资金将统一拨付到村集体账户,由全体村民共享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为使生态效益补偿的发放惠民更便捷,2009年,资源县林业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发放全面实现了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兑现流程更加简化,确保了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据了解,资源县三镇四乡共签订生态公益管护合同17059份,国有林场管护合同34份。目前,资源县拥有公益林面积77703.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42.79%,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6.24%,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74533.76公顷,自治区级公益林面积3170.24亩。全县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总金额1745.80万元,目前,资源县已对该笔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已按时完成自治区、桂林市绩效办下达的生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率90%的指标任务。
下一步,资源县将以绩效促成效,强担当增服务,继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公益林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已发放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核查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兑现准确、安全,使生态林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在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同时也为林农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