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规范执业,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6月5日,桂林市司法局副局长董忠带队到资源镇法律服务所督查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桂林市司法局副局长董忠(左二)带队在资源镇法律服务所督查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督查组现场查看法律服务所办案环境、制度上墙情况以及法律服务所受案登记本、案件咨询登记本、案件代理卷宗、收款凭证、各类账簿等材料,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队伍建设、业务开展、内部管理以及执业人员的诚信和规范执业等方面进行检查。
督查组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所务管理,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要准确把握自身定位,切实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学习贯彻落实到位,对督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县司法局要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所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执业人员的常态化管理,引导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树立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的良好行业形象。
桂林市司法局、市律师科,资源县司法局负责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