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5月24日,中峰镇人民政府在该镇枫木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关于修建中峰镇枫木村西岭大桥的方案》听证会,邀请县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中峰镇纪委、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枫木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等19名代表与会听证。
听证会上,中峰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介绍《关于修建中峰镇枫木村西岭大桥的方案》;与会代表就《关于修建中峰镇枫木村西岭大桥的方案》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风险性等方面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围绕枫木村西岭大桥修建事项进行询问、质证和辩论;县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分别进行解释说明。最后,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关于修建中峰镇枫木村西岭大桥的方案》,并形成听证结论:《中峰镇枫木村西岭大桥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可以继续实施。
据悉,中峰镇枫木村西岭大桥是上世纪90年代由群众自筹资金修建的跨资江河大桥,是连接桥梁与国道241线的出行道路,是西岭片区群众出入的主要通道,同时也是西岭片区群众与岩子头片区群众交流交往的主要道路。2019年5月26日,由于发生特大洪灾,该桥受到严重冲击,形成危桥,后又经几次冲击,严重危及群众出行安全。为消除安全隐患,中峰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对危桥进行拆除,并于2022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列入《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年实施计划》(桂发改农经〔2022〕820号),2023年形成《中峰镇枫木村西岭大桥重建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