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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9日 星期一

【我为群众办实事】资源法院:执行亮剑依法强制腾空法拍房

来源:资源县融媒体中心 1560

为维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拍卖物顺利交接,5月25日,资源法院在执行局组织十余名干警前往兴安县,对兴安县兴龙购物某房屋进行强制腾空。此次行动全程录音录像,在兴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顺利将拍卖房屋腾空,交付给买受人,有效维护申请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据了解,中国邮政银行某支行与蒋某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资源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蒋某华返还借款本金249783.76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故申请执行人向资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四查两查”除发现被执行人在兴安县兴龙购物有房地产外,未发现其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责令其主动来法院配合执行,处置其名下财产。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拒不向法院提供送达地址,也不来法院配合处置财产,之后便拒接执行人员的电话,导致该案执行陷入僵局。执行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址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均被退回。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住所地寻找被执行人未果,经多次实地调查走访,执行人员了解到该房屋原来一直是被执行人的母亲在居住,现其母亲已过世。同时,为寻找被执行人,执行人员在房屋周边蹲守一整天也未发现有人员出入,案件执行再陷僵局。在穷尽一切手段仍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应申请执行人的要求,该院依法对其名下仅有的一套房产进行查封拍卖,并在其房屋门口张贴查封拍卖裁定书、搬迁公告等法律文书,蒋某华依旧没有回应。拍卖成交后,因一直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在兴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公安局的协助下,经天网查询,查明自2022年10月以后被执行人就没有行动轨迹。经案件合议庭合议,资源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迅速控制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开始对物品进行逐一清点并登记造册,当场交付给被执行人妹妹蒋某保管。经过一天的紧张清理与确认,最终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买受人。整个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确保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威,彰显法院维护司法权威的坚强决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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