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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5日 星期五

【我为群众办事】14人获刑!最高判17年!——资源法院审结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

来源:资源县融媒体中心 2066

近日,资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以犯诈骗罪、组织他人逾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超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周某超、罗某二人组织、领导他人在缅甸水沟谷对中国公民实施诈骗。经公安机关查询公安部电信诈骗侦办平台,该诈骗团伙2019年实施诈骗案件19起,涉案金额725502.78元。2020年4月-10月期间,被告人周某超、罗某诈骗集团实施诈骗案件246起,涉案金额3081266.7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超、罗某等14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诈骗犯罪中,被告人周某超、罗某组织、领导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主犯,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周某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李某等11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步,资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严打方针,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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